+

[玖佰玖拾陸] 浮濫的IP劇,真正有價值的也許不是IP本身

其實之前想要說這個話題有一陣子了,但一直覺得這個話題沒有平凡有趣,
好像跟我這個廢文網誌沒有太MATCH,不過今天真的不知道要寫什麼,
所以就來聊聊這個這些年很熱門的「IP」話題吧!
雖然我真心覺得有很多人對這篇文章會沒有興趣,
因為多數人要嘛根本不知道什麼是IP,要嘛就是覺得IP真的非常重要之類的,
而三觀不正並且偏差嚴重的我,今天就要來說說這個IP可能沒有那麼重要的想法!
 
話說現在幾乎整個文化產業都在瘋IP,從傳媒界開始的影視產業非常熱門,
到慢慢的遊戲業界、出版業都開始在大量的推各式各樣的IP,
甚至有所謂大IP時代的一種說法,文章寫到這裡,應該有很多人在說IP到底是三小?
他並不是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唷!我們不要當肥宅呀!
(迷之音:不要開始得罪人好嗎?)
文化界的IP其實跟科技界也是有關係,但並不是網路協定的部分,
而是跟智財權有很大的關係,沒錯!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識產權或是所謂得智慧財產,
當然文化跟專利這種死板板的東西無關,也跟技術或發明沒有關聯性,
在文化中的IP,通常是指某些文化積累到一定能量,開始具備自己完整的世界觀、價值觀,
而形成的有價值的一個知識,並且被某個所有者擁有,形成他獨有的產物!
 
我想上面的解釋說起來很簡單,但讀起來應該很難懂,
說白一點,就是某些創作人,創作出一些內容之後,慢慢的群聚了一群人是對這些東西有認同,
並且對這個創作物感覺到歸屬,並且願意為他付出代價的狀態,
舉個例子,一個有著很多讀者漫畫或小說,就是這樣的創作品,
而這一個「著作權」其實就是一種IP,而這些IP現在在文化界被大量使用!
這些成名文創包括了文學、影視、動漫、遊戲各種作品,
所以說實在的「IP」真的不是什麼新東西,他就是我們很熟悉的版權呀!
只是這個版權多了「巨大數量基礎用戶的情感共鳴」,所以他才似乎變的很有價值。
 
今天寫這篇文章,不是要跟大家介紹「IP」,而是想要說說「IP」真的那麼好棒棒嗎?
我其實認真思考了一下,「IP」本身也就是作品本身似乎好像沒有那麼重要,
因為我們看著現在好多的所謂大「IP」的延伸產物,似乎不是每一個都是很成功的,
只是因為IP本身會有著「穩定的粉絲」所以很容易帶起話題,也似乎有一定的「流量」出現,
所以,其實「IP」本身根本不重要呀!重要的就是他所帶的「巨大數量基礎用戶」,
因為已經被大眾認知的「IP」不像一個全新的創作,必須花大量的資源去行銷與推廣,
他可以很輕鬆的製造話題,因為他有一定的群眾會對他有興趣,
不管是褒是貶,他就是能帶起人群的討論,所以不需要另外的花時間去做太多的推廣,
這就是「IP」的優勢,與他之所以有價值的部分!
 
但現在「IP」真的開始過於浮濫了,很多文創內容開始變的只要是小有名氣就變成一個所謂的「IP」,
不過這些「IP」真的有他的價值嗎?又或是這些內容真的很吸引人嗎?
最後的「IP」大戰又似乎變成了一場行銷大戰,大家開始砸大量的資源去形塑那些小有名氣,
似乎原來要藉由「IP」能夠輕而易舉的賺利潤這個主意,又變成最原始的行銷戰了!
我這篇文章當然不是在說那些「IP」不重要,也沒有再抨擊文化內容的重要性,
而是真的想說,那些被吹捧的有著人氣的文化創作,
到底是他本身真的有那個「用戶的情感共鳴」,還只是因為行銷推出來的「人氣」呢?
當「IP」失去內容然後只重視用戶數的時候,他還是文化的知識產權嗎?
這其實是今天想要聊的一個想法啦!不過似乎有點太嚴肅了書!
親愛的網誌先生,這就是一篇想不到要聊什麼的文章,
三觀不正,邏輯點混亂,知識點可能也不足,
純屬閒聊,看看就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