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聽到一個朋友說他因為在臉書上發表關於大麻的文章,
然後被一個算是以前的同事說,身為教育相關人員寫這種文章要注意,
說這樣的文章會偏頗,會造成孩子跟家長的誤會,
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會莫名地覺得你有事嗎?
先針對第一點,在別人臉書上的文章,是不是會被扭曲後然後被詮釋,
這一件事我真的覺得如果你要很在乎或是很注意的話,那就不要去經營臉書了!
我覺得就像那位很有事的小姐自己說的一樣,
她也會喝酒,也有消遣,如果她在消遣喝酒的時候打卡了,
那是不是也有機會被曲解成,鼓勵學生喝酒?去消遣嗎?
好吧!如果她是衛道人士,或是非常有道德觀的,
從來不在臉書上寫任何抱怨文或是帶有任何一點點負面性質文章的人,
那我真的很佩服她,不過我真的覺得臉書或是這種個人的社群平台,
是代表個人的觀感,不應該去管別人說什麼?會不會被曲解,
因為所有東西不管好壞,都有被曲解的機會。
不過上面說的好像跟主題關聯性不大就是了,
接著就是,所謂「菸酒比大麻更可怕的概念」是偏頗的,
然後在這樣的觀念之下,可以推導出,
孩子會曲解成「吸大麻跟抽菸喝酒都一樣,那抽大麻一點都不嚴重」的推論。
說因為講得不夠詳盡,所以被曲解,因為說得過於偏頗所以被曲解。
我先說一下,我也講了很多這樣的觀念,
但我必須說我一直都沒有想要倡導「吸大麻跟抽菸喝酒都一樣」這一件事,
我很明確的說,「抽菸喝酒比吸大麻可怕」,
我也在我朋友的臉書上看到的也是這一件事情,我不懂哪裡看到都一樣的概念,
然後我們都完全不認為抽大麻在台灣是件不嚴重的事吧!
對,就像她說的,這件事在台灣是違法的,
我們想要說的是,為什麼法律跟社會觀感對於大麻會質疑或限制,
但是對於菸酒卻是好像沒什麼?好像菸酒理所當然存在無誤?
從生理跟健康來講,真正危害大的是那些大家習慣存在的菸酒,
當那位有事小姐提出的論述在「國家稍作區分」的瞬間,
我就想說,你覺得國家為什麼把認為菸酒認為可以不違法是理所當然嗎?
然後看到抽菸成癮危害身邊的人不多的時候,我更是驚恐著!
你知道甚麼叫二手菸嗎?你知道抽菸成癮的所需量多大嗎?
再說這些話的時候,你認真的研究過「菸」跟「大麻」的差異性嗎?
或是你認真看過人家為什麼寫大麻比菸不可怕嗎?
我相信,你沒有!
因為大麻確實有危害性,大量吸食確實比菸草的致癌率高,
但是大麻不易成癮,跟他的藥用價值以及需求量比菸草低的一些特性,
我找不到大麻比菸可怕的論述點,最多也是五五波。
還有,酒呢?
照有事小姐說的,「喝酒除非是真的不受控制的酗酒後才會有很多酒後不好的事情發生」
我也可以跟她說,大麻也是唷!
而以致幻跟使用後容易不受控制程度我記得在我們轉的文章中,
有很明確地說了,酒比大麻嚴重,還是有科學根據的,
有事小姐說「被法律規定是有根據的」,
麻煩你說出為什麼菸酒那麼嚴重的後果為什麼法律沒定呢?
這就是社會現在弔詭的價值觀。
當大家去說A不好,因為法律說這樣不好,
這件事情不就像是當初在君主專制的時候,說了民主會造成暴民不好,
說出人多嘴雜的這些理論,是呀!其實我們也很清楚知道,
專制政府的行動力比較高!效率達成比較高,
在公眾或社會被教育的狀態下,這是對的!
但是君主專制有好很多嗎?
我想大家可以說出很多不好的因素,因為現在是民主社會,
但然後開始說君王專制不好,
但我們無法否認的是,在過於的民權之下,確實會降低政府的效率這件事,
我知道這個例子沒有很全面性,
我也不是要用這個例子去反駁她說的任何一句話,
只是要講一個概念,是法律跟社會觀感不一定是全對或是絕對的,
必須要有各種角度的思考,這才是重要的,
這是多元思考的觀念,不是對於價值觀的倡導,
也是那位很有事小姐另一個思考誤區。
我們當然不是在鼓勵大家去質疑法律,
而是要大家思考在這些規定跟被塑造出現的社會觀感中,
是不是有沒有看到盲點,
盡信書不如無書,不是也是很相似的概念,
要去找尋資料,去驗證是不是這樣的觀念正確,
我是很歡迎人家給我大麻其實很可怕的資訊,
我也不否認大麻有他的壞處,我甚至也是覺得這東西是應該管制的,
但是同樣的,必須說的是,那菸酒呢?
到底是怎樣的力量在這樣的東西不會被法律禁止呢?
我們試圖要讓大家去思考,所謂的商業力量,所謂幕後黑手的同時,
就會有人跑出來說,我們在宣導大麻是好東西,
但是我們從來都沒有說過大麻是好東西呀!
再說孩子還未成熟,會扭曲跟曲解的時候,為什麼不說因為你會曲解跟扭曲呢?
我同意很有事小姐說的,
對於價值觀理解的文章,應該要說的更多跟仔細,
但我並不是覺得是要說的很多讓灰色地帶不存在,
我倒是覺得我希望讓看到的人有足夠的資訊去理解灰色地帶,
至於最後如何認知,必須靠自己的判斷,
孩子無法判斷,那家長跟老師不就是應該從旁協助跟討論嗎?
不是給予答案,而是討論!
我依稀有印象,我跟我朋友都有提到了,
不能在台灣、大陸這些有法律禁止的地方嘗試,
但是如果真的想要嘗試,又真的不行嗎?
我不認為!真想親身嘗試好不好的時候,就去那些合法的地方嘗試呀!
因為真的有很大的一票人認為沒什麼,原因有興趣的就去弄清楚又怎樣?
但是要自己去負責不是麻?
我記得我有個朋友這樣教小孩,他小孩一直覺得抽菸很有趣,
他就拿了菸給他吸了一口,然後小孩嗆得要死,以後就覺得菸不好了,
一定有人會說,如果他覺得好呢?
那就自己賺錢買菸呀!反正老子不覺得他好,所以不會供給你,
同理,孩子要去合法嘗試,就讓自己有機會去合法嘗試,
如果覺得不好,他自己會去遠離,如果覺得好,就自己想辦法移民呀!
因為這種事情,是他自己對自己負責就好的。
而不被允許,是在這個地方,所以在這裡就不准,這是我的概念。
到被允許的地方,說實在的又憑甚麼管他!
有事小姐說孩子會拿這個當擋箭牌,
那家長為什麼不拿出跟她討論的這在台灣不合法跟孩子討論呢?
如果孩子提出那些反證的時候,不是只要說一句你要試可以,
你自己存錢去荷蘭,滿了合法年紀,你要吸多少存夠錢去試,
在台灣你會被關,我沒錢保你也沒臉看你上新聞,所以台灣不合法不行,
覺得台灣法律有問題?
好呀!努力一下以後看是當立法委員還是什麼高官政要呀!再去推修法呀!
要教導孩子的是正確的思維,跟實行的能力,
而不是一味的把自己的價值觀加諸於孩子身上,
「我們顧不了孩子一輩子!」這我很同意呀!
當你覺得孩子理解錯誤的時候,去責怪提出概念的人,
而不是去了解孩子為什麼曲解,然後去溝通跟討論,
這件事根本就是一個很詭異的行為呀!
所以呢?我這篇文章,很單純的只是要說,
當你說別人的文章偏頗,然後造成別人的理解錯誤的時候,
應該是去討論,或是去說自己的理解,
也許偏頗的是自己,錯誤理解的不是其他看文章的人,而是你自己呀!
然後,我也不想怪有事小姐,
我真的覺得,這世界上有好多人被刻意塑造的社會價值觀框住了,
開始覺得很多事是不對的,很多事是錯的,只有怎樣才是對的!
其實這才是偏頗的部分呀!
世界很多事情真的不是二選一,沒有絕對的錯誤跟正確,
沒有絕對黑跟絕對白,屬於灰色的太多,還有更多彩色的!
不要讓社會已經偏頗的價值偏頗了自己呀!
以上,
是默默的有感而發,
也是默默地落落長的抱怨文章!
網誌先生,你就看看就好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