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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佰貳拾貳] 好聚好散,屬於哲學的愛情部分!

在臉書上寫了這樣的文字,

「如果好聚不能好散,如果追究只為了試圖掩飾自己的錯誤,

那愛情的定義是不是要多用一個詞句去形容,

殘忍,是那些傷害的與被傷害的一種屬於愛的殘缺。」

其實靈感來自於一位朋友,

雖然我一直覺得分手後不一定要是以成為朋友當做結局,

但是我覺得結束一段感情,最後還帶著怨帶著恨結束,

不歡然後離散,我真的覺得真是太可惜了,

畢竟不管一段感情是否過得幸福,但在那段時間中,

一定都付出了心力,既然曾經用了心那就好好的放手,

好好的讓彼此過未來的路,也許接下來將一個人走,

也許你對於自己的付出沒有感受到回報,但也應該好好地轉身,

把那些傷與痛踩在腳下才會成長不是嗎?

 

每次看到,因為分手所以過激的舉動,

不論是被提出的人的不甘心,或是提出的人帶著脫罪心態的刻意傷害,

我都覺得真的很讓人感到可憐又可悲,

也許被提分手,是被劈腿或是被說甚麼誰不適不適合所以要分開之類的,

但也許是自己有所不足,也或許是別人不懂你的好,

但是不管哪一種的狀態,是否都不需要不甘心呢?

因為不足,所以我們知道未來要怎樣修正,

因為別人不懂,所以你就知道你找怎樣懂你的人了,

又何須惡言惡語呢?

然後提出的人,用激進的情緒,掩蓋著自己的罪惡感,

用赤裸的傷害在傷害你曾經愛過的人,

這是不是有些讓人覺得太過軟土深掘了,

既然是你發現了兩人的不適合,所以說出分手的宣言,

那就應該更揮揮衣袖不帶雲彩的走,

在這樣的令色,真的無所益有所害了。

 

我覺得愛情真的像是哲學一樣,

其實是有理論依據,是有方法與態度的,

怎樣用對的方法相處,用對的態度面對,

是愛情這門課的必修,

而分手,就是在考驗你的愛情哲學修養的時刻,

如何不要分手分的張揚舞爪真是一門學問,

不適不能傷心,而是不應該失控,失去自己本質,

你之所以愛與被愛,都是為那純粹的部分很動人,

但如果失去了原本的修養,

一切都像失衡的天秤一樣,沒有準則不再平穩,

愛情學問中,有哲學的,有科學的,

而你,在分手的期考中又拿到了幾個學分呢?

理論和實務切合又完善了多少呢?

分分合合,這就是愛情學科的每一次考驗呀!

 

以上,

真的是突發而來的靈感想寫的東西,

希望有人會有共鳴囉!

網誌先生,我等等會準時交28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