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問我這個標題跟內文的相關性,
我單純的是想要寫點東西來紀念曾經年少輕狂時的偶像發條大神,(他是過X了?不然紀念個屁?)
恩亨,他我想應該活得很好,很健康到這兩天很認真地在煮菜寫食譜,
只是單純的突然發現,這位大神又要轉移陣地了?
其實我好像不算發條的第一批追隨粉絲,
據研究調查指出,大神先生好像在2001年的7月11號開始出現在愛情國小,
至於在更早還有沒有出現在其他地方似乎已經族繁不及備載了,
我說我不是第一批,因為我看到這位神明的時候,似乎是剛升高中的某次電腦課,
所以,經過刑事組調查顯示,那是莫約2002年的秋天,
為了有詳盡確實的日期,我翻找了大神以前的網誌,找到我有印象的部分,
大概是,2002.09.05 這張大神上壹週刊XD,
我印象深刻,所以粗劣的判定(迷之音:你不是說要詳盡),
我似乎變成邪教成員大概是在我還是年輕的高中小嫩嫩的時候,
(所以我真的沒說謊,我從小看你網誌長大的,發條!)
然後開始把看發條愛小日記當作每周的習慣,
(那時候好像還是撥接時代,不會每天掛在網上,都是一個禮拜上個一天網)
後來開始的我好愛成語,上新聞的發條小美,還有佛經來電答鈴的傳說,
接著T5盃出現,然後還有這些有的沒的影片,(我覺得連紫爺都會想滅口我了)
哇!這些真的伴隨我童年時光呀!
然後晃眼,2005.07.25神明宣告今天放假一天?明明就是他去當兵了,
本來想說就沒戲唱了,接下來的天兵週記,又填補了我的青春歲月,(你看賣到博客來都缺貨了)
很令人驚訝的是,我們辦了演講找大神來,
然後我正式的跟大神搭上線(對於網帥作家的幻想崩滅的開始,只能說上帝是公平的才華跟外貌….),
後來大神到了台北,寫了偶像劇劇本,
然後發了第二本書-童年的27件大事,第三本-自體廢言(不能看請想辦法系統判別你成年了),
結果…我卻被大神拖下水,被拉去了奇妙的武俠世界,
然後淪落為老闆的魁儡?(老闆:我呸!)
一切的故事似乎接下來要有個驚心動魄的結局,
丟仔雞勒席準,欸積累席乾(就在這個時段的這個時間 台語),
大神決定離開台北,回去傳說中的芒果聖域,
繼續往偉大的航道邁進,並已成為海賊王為目標,(迷之音:我可以問這是哪一齣麻?)
是的,在我還在這個繁華的夜都市當中,大神翩然而走,
而且還說不用告別式跟歡送會了,
以上!
你以為我就廢話到這邊就結束,
當然沒有,不過我很佩服看到這邊的觀眾們,
這種毫無趣味的內容你還如此有耐心呀,不知道是你們太閒還是太無聊齁!
(迷之音:我真的覺得你很想讓觀眾來人肉你之後對你丟雞蛋)
好啦,回歸正題,
其實想想,發條一直很明確的為自己夢想而努力前進,
就向他說的,只要讀者還在,他依然都在,依然帶給大家歡樂著,
其實大神的堅持,應該也給很多人依循著他的想法而努力前進著,
不敢說別人,至少我現在也是這樣的告訴自己,
要努力的往自己堅持的夢前進,也許偶而會要轉換跑道換換環境,
但目的地不變,好好的欣賞陸上的風景也很重要,
這篇網誌主要的目的,
其實就是,好好地跟大神說,加油,我們都還在看你練瘋話,
請繼續保以你那滿滿的快樂能量,
離開台北後,我們會盯著你的!XDD
最後,今天的武林要記得開! 哇哈哈哈!
以上,
晚安台北!
附上曾經弄的大神主題曲!
P.S. X的!我說LINK好麻煩,想當初我怎麼在愛小如此樂此不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