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肆佰零伍] 檢討跟自滿,評斷與批判,小新聞給的啟示

那天看到了關於臉書的小小新聞,他說著臉書上30種行為最討人厭,

然後,不久後又看到一個朋友在慶幸自己沒有中上面的行為,

(雖然我覺得她也有蠻多項的!)

我開始很認真地看了這30個被列舉出來的行為之後,想了一下,

我突然開始有點疑惑,甚麼叫做臉書上討人厭的行為,

除了亂tag一通跟連鎖信,我真的不太覺得他們說的這些討人厭應該被討人厭,

不是說我讚許這些行為,是我覺得那篇文章中的30個行為,

其實真的是見仁見智的一個狀態,

而且大多數都是因為過於頻繁而造成被說成討厭,

但是做那些自拍、貼文,或是任何在自己臉書上想說的話,

我真的不覺得,有誰有權利去討厭誰,

因為,你是可以選擇不追蹤,不關注,不顯示的。

 

除了那些被TAG之外,別人在臉書上說了甚麼?或做了甚麼?

又真的與我們何干呢?又憑甚麼去嫌棄人、討厭人,

在臉書上,我確實偶爾會對於那些老是露胸、自拍、文不對題的人感到不耐,

但也覺得說實在的無傷大雅,

真的在臉書上應該被討厭,或是應該被避免的行為,

不是自己發的那些照片、文章,多麼不知所云,多麼沒有營養,

我倒是覺得只有三個應該要注意的吧!

一個,是分享訊息的文章,應該要正確,不應該誤導別人,

另外,當引用或是借用別人的文章、圖片,應該進行說明不要好像是當作自己的東西,

最後,是標記人時,最好是經過同意,

我說的這三點,其實都是關乎於其他人,

因為臉書確實是屬於個人抒發的地方,所以你不管寫什麼放什麼,

別人都不應該去批判,去討厭,

但如果是主動影響到別人的時候,我覺得被討厭就必須自我檢討了。

 

網際網路這個發言平台,確實很自由,但也要小心著,

理所當然可以再自己的地盤撒野,別人如果不想看就別看就好,

只是如果在自己的地盤上傷害他人,然後還是公開的狀況下,

我覺得遭來怨妒就是自然的了,

看著那一則新聞,坦蕩的說我自己中了蠻多槍,不過我倒是沒有覺得哪裡不好,

我是抱持著,如果覺得被我煩到的人,就不要追蹤我了,

反正文圖對自己負責就是,

以不傷害別人權益去寫東西,我想就無愧於心吧!

 

可能會有人問我怎麼寫這篇文章?是不是被攻擊了?

其實倒是沒有,只是看到新聞之後,發現很多朋友在贊同,

或是在說自己都沒有哪些行為的時候,有一種淡淡的無奈感,

因為大家都選擇先批判後,慶幸自己好像沒事,

檢討了時候又覺得自己好像很清高一樣,

你可以不認為自己做錯事,但沒必要攻擊別人或是自以為自己跟別人不同,

就在這樣的情緒下,默默地寫下了這篇網誌,

算是小小的感嘆吧!

以上,是欠了許久的文章,

網誌先生,我盡量今天補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