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良心不安,所以我還是打上補記了,
(迷之音,明明是因為要用18號的事情來說嘴所以不得不寫成補記)
今天的晚餐小聚會,聊到了商業化音樂這件事,
然後就有靈感寫這一篇文章,是的關於音樂的商業化,
我不打算抨擊他,也沒有打算讚頌他,
只是想客觀的聊一聊這個主題就是了,
在維基百科中對於商業化音樂的定義很有趣,
「以音樂公司與合約歌手的形式推出歌曲,並作為商品銷售,形成一個龐大的產業」
就是基本上並費獨立製作,後面有發行公司的每一張創作都會廣義的被歸類於商業化,
然後,那些所謂的「樂評人」所說的商業化,基本上就是指那些音樂是迎合現在大眾口味的,
也就是主流樂風的流行音樂,或是跟隨了群眾做出改變的所有音樂,
往往都會被這些「樂評人」掛上商業化的大帽子。
先從音樂的本質來看看,
最早的音樂,應該是來自人的哼哼唱唱,
史前時代我就不想多提了,畢竟沒有真正的佐證,
反正有人說是模仿自然的聲音,有人說是因為情緒起伏動盪而出的聲線啦!
在有歷史紀錄的西方音樂,似乎是美索不達米亞的烏爾城的記載,
然後羅馬到巴洛克時期的宗教與皇室音樂,
教廷與皇室貴族或是富商,開始為了音樂而支出,
慢慢就可以看到音樂從一般的感情創作,變成一個產品,一個可以換取收入的產品了。
然後歌唱,也從平常人的哼唱抒發,藉由吟遊詩人的方式,變成了一個行業。
再看看中國的音樂,歷史記載最早似乎塗山氏(禹妻)唱的「候人兮猗」之四言情歌,
(迷之音,嘖嘖嘖!懷時老大妳還不唱個兩句來聽聽!)
是的,是情歌,所以音樂是代替語言,來抒情感的,
接著,就是夏商周這些朝代用來祭祀的,我想因為塗山氏她們的關係,
樂曲跟旋律變成敬神而近神的途徑了吧,
但中國比起西方更明顯的,音樂開始變成人的營生工具,
不是為皇室或是宗教效力的地位,而是私人賺取生活所需的方式,
開始有那些樂師、歌女,所以想想中國的娛樂業其實發展甚早(大笑!)
回顧了音樂的起源,其實發現,
音樂確實本意應該不是個商品,是抒發情感的產出,
只是在這樣的創作產出的同時,卻能感動人,然後被記錄下來,
但是,這些創作人為了要創作出來這些引起群眾共鳴的音樂,開始放棄原來的工作,
專職創作的時候,相對地就開始收費了,所以音樂逐漸變成產品,
既然逐漸變成產品了,我們大家也同意了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的同時,
我開始思考了商業化的音樂這句話的意義。
我當然知道,有很多很有想法的音樂人會說,
「我要做我的音樂,我的!是無價!他不是商品,是創作!」
這樣把自己創作視同自己小孩的偉大情操,
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他們熱愛音樂,然後尊重音樂,
但是我沒辦法理解,抨擊別人音樂商業化的人們的想法,
說別人順應群眾,然後沒有做自己本心的音樂,只是譁眾取寵,
先說說,你是誰,又知道人家沒有做自己本心的音樂來著,
什麼?跟以前風格不同?是誰規定不能改變風格的!?
我是覺得,如果你要很單純的看音樂,不想討論收益或是商業的問題的時候,
那就單純地去欣賞音樂就好,去感受那些歌曲中的喜怒哀樂,那些思考跟想法,
至於他的風格曲風曲調,你喜歡的聽,不喜歡的就不要聽就好,
我一向不喜歡去區分商業化跟沒商業化,
反正最後這些不是都上了架,開出了價碼,要人付錢要收費嗎?
在更廣義定義商業化的話,這些都是商業行為,都是商業化,
當然我知道有人做音樂是為了要肯定,並不是真的想賺多少錢,
但是就算是無償的,妳還是用音樂換取了你要的東西,這就叫交易,廣義的說這也是商業化!
除非真的有人作詞作曲是真的只在家裡談給自己聽,那我就同意那是沒有商業化的純音樂呀!
糟糕,明明說不抨擊的! 還是不小心(笑)。
我是真的覺得,音樂當然可以分主流非主流,是不是大眾喜歡的或是指是小眾接受的,
但是真的要用商業化來形容一首歌曲,一張專輯,
我真的想不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藉口說,商業化錯了,商業化不好,
因為我真的覺得商業化的定義沒有被搞清楚呀!
我是覺得如果那些「樂評人」感覺這個作品跟作者以往的小眾風格不同,
感覺與主流音樂比較相似,他當然可以說這次作者改變風格,常是比較貼近群眾的風格,
如果「樂評人」感覺作者改變風格後他不欣賞,他也可以說他比較喜歡這個作者的小眾風格,
應該沒有必要用商業化這個大帽子扣在別人身上,
會這樣說的人,只能說他管理學經濟學都沒有學好或沒有學過了,
迎合大眾不等於商業化呀!
然後當你覺得音樂商業化的時候,
我有時候想想其實是因為聽者覺得商業,
他覺得這是為了要賣錢的,不是單純的創作,
這時候應該有一些人覺得我真的說人話了,
但是這樣的路人請不要高興太早,因為當你有上述這樣想法的人,
我只能說,商業化的不是音樂,而是你的心,你的腦袋,
因為我想所有創作人在創作的時候,都不是在想我現在寫這個東西可以賺多少,
他們也許是真的寫自己的心情,也或許是覺得寫這樣的東西能換到多少的共鳴與支持,
但真的不是單純的想要賺錢的思考,所以當你覺得是為了賺錢的創作,
認真想想,那商業化的,是你自己的心呀!
落落長說了好多,重點其實不是要罵商業化好或不好,
只是因為今晚稍微聊到商業化的音樂這件事,
覺得應該要讓一些會不小心經過的路人知道,
其實現在音樂已經是一個經濟、產業,所以他其實都是商品,
所以其實所有的音樂都是商業化的音樂,
不管是古典、流行、非主流,
只要你會花到錢,甚至會給予讚賞或是批評的交換的同時,
就形成了交易的商業行為了,
如果你喜歡非商業化的音樂,那就自己在廁所裡哼哼唱唱,
記住不要讓家人或鄰居聽到,因為如果你的歌聲換到了他們的叫罵聲,
這也是一種交易行為唷!
以上,
是我碎碎念的商業音樂心得!
晚安!
還有一篇唷,網誌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