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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仟叄佰柒拾肆] 愛與在一起?強相關與弱相關

親愛的各位捧友們,今天順利活下來了嗎?這是一篇被要求寫出來的網誌,因為一個問題:「超好笑,誰會不愛然後在一起?」。我不是要駁斥這個說法,而是其實不愛但在一起,是很多成年人的現狀,也同時如果這件事發生,其實往往後面有很多難過的事情,確實「愛」然後「在一起」是相當美好的事情,但這篇文章我大概會講幾件事情,第一件就是如果只有「愛」,那考慮一下,不要就「在一起」了;第二件是「不愛」也是可以「在一起」的,而那個考量也許比大家想像中複雜許多;第三件是那些「不愛」但「在一起」的,也許有很多很多的故事,我們也許要更細緻的去聽越體會著。

首先,來聊聊如果只有愛,請不要急著在一起。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會有那種一見鍾情的感覺,就是第一眼就覺得自己喜歡這個人,覺得一定要認識這個人,或是一定要跟他(她)在一起。也就是「我喜歡你,你可以跟我在一起嗎?」,這個如果你還是青少年,我真的就覺得隨便、開心就好,但如果你是一個成熟的大人,就好好的聽我說說吧!喜歡一個人確實很浪漫跟美好,你一定有很多心動的時刻,只屬於你自己懂得,但對一個人有好感,喜歡甚至愛上一個人,就要成為伴侶?就要在一起?而喜歡或愛是什麼?是感覺?是氛圍?是費洛蒙(對!不要再說是荷爾蒙了!)?或是一種迷戀?這裡我先不討論喜歡這種比較單純正能量的感覺,他是是一種存粹的我喜歡一個人,以後不喜歡了就可以結束了,但「愛」卻多了一份沈重,為什麼這樣說呢?有一句網路名言是這樣說的:「喜歡一個人,會為他做很多事情都會覺得開心,愛一個人,會願意為對方做,對方會『安心』的事情。」,所以「愛是會為關係負責」,他多了很多「責任感」。所以,當一個成熟的愛,我們會知道會有犧牲、會有成全、會有自私、會有強求,而在愛情當中,我們會為自己想的多,也為對方想的多,但最終會為彼此想得更多​。因此當真的愛了,我們會發現一件事,你已經不單純在考慮要不要在一起了?而是怎樣的選擇對對方更好,「在一起」真的是必然的選項嗎?所以如果是真的愛的人,其實反而你想的應該已經不是在一起了,而是怎樣可以陪著這個人繼續地走下去。

接著,第二個要討論的,「不愛」也是可以「在一起」,其實延續著「愛」所以不一定要在一起,我們在生命當中或多或少會遇到這樣因為「愛」所以考量不在一起的狀況,但是我們也會希望對方過得很好,所以反而為了讓對方安心,或是讓對方過得好,我們就有可能去選擇那些我們其實並不愛,但不反感的存在去相處,然後談著戀愛,磨合著彼此的價值觀,也許你就會發現這個人好像很好繼續當合夥人,最後這一個試一試的「在一起」,可能就會長久下去。而其實從這樣的邏輯下去,你會發現,其實一段關係真的發展到成為伴侶,「愛」這種東西不一定要是主要的因素,而這件事情可以從東方社會的陋習看著,不管是以前的童養媳,或是那種門當戶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太多太多不是因為相愛而組成家庭形成伴侶的,而這些家庭必然是不和睦嗎?其實我們也知道並不是必然,甚至還有不少,因為沒有愛情當中那些衝突性,更好地成為彼此的家人。因為我們其實知道,愛情當中有很多自私與要求,所以就會有更多的衝突,反而沒有愛情的「在一起」就會更理智化,也大概率應該會更舒適的去相處,當然這是在兩個人的價值觀是互相適合的狀況。如果是兩個價值觀不配合的不愛的兩人,那「在一起」大概率就是一場災難,對了!這裡我就不多聊如果只是彼此喜歡但價值觀不合的「在一起」的下場了,這個就很有複雜的發展性了。而這一部分,我只是想要說明著,其實「不愛」也是可以「在一起」,因為合適,可以讓兩個人更舒適的相處,並且互相幫助傾聽,這也是很多人說的婚姻其實像是兩個公司的合夥關係,比起有太多的愛恨情仇,有時候沒有那麼多愛,反而更風平浪靜。

最後,我要來說說,「不愛」但「在一起」的故事,看過偶像劇、韓劇、日劇吧!一定有看過:「雖然我跟B在一起,但心裡最愛的還是A。」,而這樣的狀況其實很常發生在生活當中,大家不要覺得哪有!你真的去問問身邊的友人,應該有不少人會說出,自己其實好像有另外的更愛的存在。而常常在他們的口中,就會問出:「是不是有時候,『最愛的』不會是在一起的那個;陪你走到最後的,是比較『適合』的那個?」,其實這句話我個人覺得沒有毛病,但會造成這句話出現的原因有幾種狀況,「適合只是湊合」,有很多人因為找不到「喜歡的人」,單身焦慮又太過強烈,所以就很容易將就,去找一個「剛好及格」的人在一起,即使這一個人並不是真的吸引他的,就是會聽他的話,會疼她,老實不偷吃,帶的出門不丟臉,而在反正只是想要有個伴的概念下,沒有很喜歡也沒有關係,所以他們就會湊合一下。所以當人說出,我只是跟一個適合的人在一起的時候,這時候就可以知道,對於愛,他選擇了湊合。而這一個湊合,我通常會說他就是加權分數「剛好及格」,所以在一起了,但剛好及格的感情,因為關係不對等,其實真的很容易結束,因為對於伴侶的功能性要求只是陪伴,久而久之就會發現需要加權的「喜歡」不夠,就會開始有許多的爭執了。所以如果你的跟「不愛」的人「在一起」是這樣湊合的,我個人建議你不要因為寂寞或是種種原因,去交往拉!反之,如果有人是這樣考慮你的話,你即使是愛他的,我建議也是放棄吧!然後,其實還有一種是心理創傷的部分,你一直覺得有更愛的,而不是現在一起的對象,是因為我們人類很容易習慣把「過去的痛苦轉換成愛去記憶」,在跟一個渣男分手後,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好一點的人,但會不斷的告訴自己其實比較愛渣男,自己跟現在的好人在一起是將就,其實這就是其實只是把「過去的痛苦轉換成愛去記憶」,自己把「痛苦」當成「愛情」,所以才覺得不愛,但其實好好的去整理新的關係,面對舊的傷害,其實感情的傷口被治癒了,你就會發現你可以「愛著」在一起的那個人。

我昨天跟那個問問題的朋友說這個議題我可以寫一千五百字,但沒想到超過兩千字,甚至你要我繼續寫下去我覺得我都可以呀!但我還是要收尾一下,其實跟「不愛」的人「在一起」還有很多原因,像是在櫃子裡面的同志選擇異性婚姻,又或是因為年紀大被逼婚,種種原因都有可能,反正其實「愛」對於「在一起」並不是一個充要條件,只是如果有「愛」的「在一起」通常會是幸福的呀!嘿!親愛的網誌先生,就讓我先草草的收尾吧!反正篇幅真的夠長夠強大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