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仟玖佰貳拾叄] 關於生命,那些公平與不公平

親愛的各位捧友們,今天順利活下來了嗎?

這兩天一直在我的同溫層當中出現的新聞,莫過於那154隻無辜的貓咪的事,

我應該算是一個極為喜歡貓咪的人,確實也對於這些貓咪生命的逝去很不捨,

但對於這次莫名其妙形成論戰的兩方,我真的是抱持著很中性的態度,

看到「人道處理」貓咪生命這件事的瞬間,我確實也憤慨了一下,

但卻能夠理解並能夠接受這樣的處置,確實這是人類對於其他物種的傲慢,

不過這次的議題,其實又是一個電車難題的概念,

一邊是迅速的154條生命的消亡,一邊是對於在台灣土地上生物可能受到侵害,

不管作出哪一個選擇,都必然造成另一邊損失,

只是確實站在「台灣政府」的角度,依法迅速的處理似乎是最合邏輯的選擇。

我想寫到這裡,應該有愛護動物的捧友們嗤之以鼻著吧!

其實,如果對於一般大眾來說,確實這是一個很難作出選擇的難題,

一個是必然死去百多個生命,一個是可能造成千上萬生命死亡或種族滅絕,

一個是必然、一個是可能,似乎取機率判斷應該是前者,

但是一個是百多個,一個是成千上萬,取量值的時候應該選擇後者,

然而,生命的珍貴?種族續存?這樣的議題誰為重誰為輕?又怎樣衡量?

當然,有人會說為什麼會有成千上萬生命?種族滅絕有那麼可怕?

其實稍微有一點點生物學概念,就知道如果有傳染病,或是有外來種的微生物入侵,

對於生態環境是有多沒大的風險存在的,但我也不否認,那都只是可能性。

所以確實,以常人而言,他是一個很難的選擇題。

但是政府是要幹嘛的?政府作為社會中最大的公共組織,

不僅負有價值導向、安全保衛、維持秩序的責任,

也肩負了政治統治、經濟管理、社會協調的社會寄託。

所以,其實政府就是要保護社會的穩定性,所以保護這片土地上的人事物都是穩定的,

是他唯一必須要完成的責任,所以處理掉可能造成危險的存在,換取安全,

這是相當合理的選擇方式。

當然,「又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我相信一定會有,

但是其實認真說,這種關於檢疫的問題,都必須要相當的即時,

那些說可以緩一緩?可以讓人們先想出更好的解法在進行處理,

但就說在這幾天,各個網路諸葛亮提出了各式各樣的方案,我們也在論戰當中,

看到了各種的方案,都有他的問題跟漏洞,一個法規的成立與制定、修改,

真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處理的,檢疫後認養,會有「未檢出」還是「零檢出」的問題,

然後直接退回走私國,對方國家收不收?又是另一個問題?

接著檢疫的複雜程度,台灣有足夠的收容量能處理這些具有不確定性的走私生物們?

其實這些問題真的都是如果不以「人道安樂死」處理的方式後要去處理的。

但對於防疫來說,似乎真的沒有太多時間去一個一個問題解套。

這一次的令人難過的事件,我之所以會說著政府沒做錯,

並不是我覺得,這些可愛的毛孩子們就應該被消滅,而是這是政府合理的選擇,

但同時因為這件事情的發生,其實是對於大眾一個更好的提醒,

不管是不要去購買,才不會有走私販賣,又或是對於這些相關法令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法?

其實才是現在應該去思考,而不是對於政府這個合理行為的譴責!

而人們因為這些毛孩子生命的逝去而群起憤慨,當人們說著自己願意收養,

說著,為什麼不給那一些毛孩子一點機會?

說著,為什麼對於那些偷渡客不能用同樣「人道安樂死」來同樣標準執行?

我都會覺得,似乎這些事情被上限上綱到一個太超過的思考角度了,

人類本來就是有自我價值序列的存在,純粹的正義公平真的在這個社會上並不實然存在,

為什麼不給那些毛孩子一些機會?那當走私豬、蛇、蜥蜴的時候,這些人出來重視過嗎?

而偷渡客、難民,是不是比照辦理動物辦理呢?

認真說,我是覺得合理,但當這樣做的時候,人本的底線呢?

然後廢死的概念是不是又要來吵一波了?

基本上,我個人是支持走私者應該比照動物被辦理,但我想對於生命價值判定,

人類的高傲與自以為是,應該還是不允許我這種價值觀成為主流吧?

其實,在這個議題上我真的覺得沒必要去吵「殺」與「不殺」了,

而是如果我們重視動物的生命,我們要看的其實是台灣還有很多需要收養的流浪動物,

就像我稍早在臉書動態上說的,當大家都在說「我願意收養」那些意外來到臺灣的動物時,

在臺灣還有好多好多在收容所需要被收養、照顧的毛小孩…

不用跟風,不用因為是品種貓才願意收養,

所謂的動物友善,不是一時興起,更不是因品種而異。

法規也許可以修改的更慈悲,但應該還需要時間,

但我們的善良,如果真有心,現在就可開始。

親愛的網誌先生,希望總有一天人類會不會在高傲與自以為是,

也能夠對於生命都有一樣的尊重,並且都能溫柔的對待所有的存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