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各位捧友們,今天順利活下來了嗎?
這兩天一直在我的同溫層當中出現的新聞,莫過於那154隻無辜的貓咪的事,
我應該算是一個極為喜歡貓咪的人,確實也對於這些貓咪生命的逝去很不捨,
但對於這次莫名其妙形成論戰的兩方,我真的是抱持著很中性的態度,
看到「人道處理」貓咪生命這件事的瞬間,我確實也憤慨了一下,
但卻能夠理解並能夠接受這樣的處置,確實這是人類對於其他物種的傲慢,
不過這次的議題,其實又是一個電車難題的概念,
一邊是迅速的154條生命的消亡,一邊是對於在台灣土地上生物可能受到侵害,
不管作出哪一個選擇,都必然造成另一邊損失,
只是確實站在「台灣政府」的角度,依法迅速的處理似乎是最合邏輯的選擇。
我想寫到這裡,應該有愛護動物的捧友們嗤之以鼻著吧!
其實,如果對於一般大眾來說,確實這是一個很難作出選擇的難題,
一個是必然死去百多個生命,一個是可能造成千上萬生命死亡或種族滅絕,
一個是必然、一個是可能,似乎取機率判斷應該是前者,
但是一個是百多個,一個是成千上萬,取量值的時候應該選擇後者,
然而,生命的珍貴?種族續存?這樣的議題誰為重誰為輕?又怎樣衡量?
當然,有人會說為什麼會有成千上萬生命?種族滅絕有那麼可怕?
其實稍微有一點點生物學概念,就知道如果有傳染病,或是有外來種的微生物入侵,
對於生態環境是有多沒大的風險存在的,但我也不否認,那都只是可能性。
所以確實,以常人而言,他是一個很難的選擇題。
但是政府是要幹嘛的?政府作為社會中最大的公共組織,
不僅負有價值導向、安全保衛、維持秩序的責任,
也肩負了政治統治、經濟管理、社會協調的社會寄託。
所以,其實政府就是要保護社會的穩定性,所以保護這片土地上的人事物都是穩定的,
是他唯一必須要完成的責任,所以處理掉可能造成危險的存在,換取安全,
這是相當合理的選擇方式。
當然,「又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我相信一定會有,
但是其實認真說,這種關於檢疫的問題,都必須要相當的即時,
那些說可以緩一緩?可以讓人們先想出更好的解法在進行處理,
但就說在這幾天,各個網路諸葛亮提出了各式各樣的方案,我們也在論戰當中,
看到了各種的方案,都有他的問題跟漏洞,一個法規的成立與制定、修改,
真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處理的,檢疫後認養,會有「未檢出」還是「零檢出」的問題,
然後直接退回走私國,對方國家收不收?又是另一個問題?
接著檢疫的複雜程度,台灣有足夠的收容量能處理這些具有不確定性的走私生物們?
其實這些問題真的都是如果不以「人道安樂死」處理的方式後要去處理的。
但對於防疫來說,似乎真的沒有太多時間去一個一個問題解套。
這一次的令人難過的事件,我之所以會說著政府沒做錯,
並不是我覺得,這些可愛的毛孩子們就應該被消滅,而是這是政府合理的選擇,
但同時因為這件事情的發生,其實是對於大眾一個更好的提醒,
不管是不要去購買,才不會有走私販賣,又或是對於這些相關法令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法?
其實才是現在應該去思考,而不是對於政府這個合理行為的譴責!
而人們因為這些毛孩子生命的逝去而群起憤慨,當人們說著自己願意收養,
說著,為什麼不給那一些毛孩子一點機會?
說著,為什麼對於那些偷渡客不能用同樣「人道安樂死」來同樣標準執行?
我都會覺得,似乎這些事情被上限上綱到一個太超過的思考角度了,
人類本來就是有自我價值序列的存在,純粹的正義公平真的在這個社會上並不實然存在,
為什麼不給那些毛孩子一些機會?那當走私豬、蛇、蜥蜴的時候,這些人出來重視過嗎?
而偷渡客、難民,是不是比照辦理動物辦理呢?
認真說,我是覺得合理,但當這樣做的時候,人本的底線呢?
然後廢死的概念是不是又要來吵一波了?
基本上,我個人是支持走私者應該比照動物被辦理,但我想對於生命價值判定,
人類的高傲與自以為是,應該還是不允許我這種價值觀成為主流吧?
其實,在這個議題上我真的覺得沒必要去吵「殺」與「不殺」了,
而是如果我們重視動物的生命,我們要看的其實是台灣還有很多需要收養的流浪動物,
就像我稍早在臉書動態上說的,當大家都在說「我願意收養」那些意外來到臺灣的動物時,
在臺灣還有好多好多在收容所需要被收養、照顧的毛小孩…
不用跟風,不用因為是品種貓才願意收養,
所謂的動物友善,不是一時興起,更不是因品種而異。
法規也許可以修改的更慈悲,但應該還需要時間,
但我們的善良,如果真有心,現在就可開始。
親愛的網誌先生,希望總有一天人類會不會在高傲與自以為是,
也能夠對於生命都有一樣的尊重,並且都能溫柔的對待所有的存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