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仟伍佰陸拾柒] 關於時事、關於性、關於社會、關於那些奇怪的價值觀

親愛的各位捧友們,今天順利活下來了嗎?

我想今天會寫這篇網誌,應該不算很難猜的意外!

畢竟我昨天因為這件事寫了好多Facebook的動態,所以今天來放一下厥詞很理所當然,

關於時事,其實就是昨天一則莫名其妙登上娛樂版頭版的消息,

一個因為經營YouTube 而被大眾認識的男孩,因此被認為是公眾人物,

在昨天被爆料使用同志交友軟體「約砲」後「被出櫃」,

然後男孩因而出來道歉,接著群眾開始各式各樣的聲援,

炸翻了報導的媒體,媒體不得體的第一次回應,然後再被轟炸!

終於,今天上午再次發道歉聲明。這大概就是目前的整個事件原貌。

把這個事件切開來,大概有幾個議題可以討論,

第一個,媒體報導公眾人物私生活的「度」,到底那個放大鏡的倍率是多大?

第二個,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怎樣衡量的?到底誰該被罵?

第三個,媒體做錯了甚麼?而公眾人物為什麼沒做錯?

第四個,「性」與「性別認知」,在這個社會到底是多麼敏感的議題?

最後,一般的藝人與YouTuber 的差異?

其實這個看起來很簡單的社會事件,有好多可以思考跟討論的,

我隨便提的五個,可能還只是冰山一角呢!

媒體報導公眾人物私生活的「度」?

很多人都會說,公眾人物因為從「群眾」當中獲取利潤,

所以就必須付出「私生活」被檢視的代價,

其實這一點真的很難去說真的不對,但有時候想想這樣的比例原則到底是什麼?

是從「走紅程度」?還是「收入」?到底多少比例是他應該付出的代價?

確實不紅的人,沒有人會在乎他的新聞,但紅的人就真的應該私生活被檢視?

人們之所以付出,然後讓這些公眾人物獲利,

是因為想要探究他的私生活,還是因為喜歡這個人,或是他的作品?

從法律角度切入,其實不管是不是公眾人物,

去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都是誹謗罪(刑法310條),

而憲法第22條: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其中既有涵蓋隱私權,即使是公眾人物,只要他的行為不是關於,

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他都應該被保護!

刑法315-1跟315-2,也都有相關規定!民法也有人格權的18條跟195-1,

但是總會看到有人在說他是公眾人物「可受公評」,為什麼不能報導?

一定有人認為這些「背於社會道德」之事,他們都敢做,他們要負教育社會的責任呀!

但是認真說,這些因為個人觀感所以覺得別人違背道德,接著「散布於眾」,

但這些內容是屬於「私德」,認真說是跟「公共利益無關」,所以根本不關於公評!

而這我想也是我同溫層出現「為什麼小豬大家都不罵媒體,但瑋瑋事件媒體被罵死?」,

這就是「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怎樣衡量的?到底誰該被罵?」,

確實,小豬的事件當中,小豬會有所謂大家認知的道德瑕疵,

但認真說,他好像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他確實是在私事上處理不好,

所以被傷害的人,就出來討公道,也才會形成輿論,

這時候媒體接著去報導這件事,給出不同角度的報導,在某個意義上其實比較中立,

確實小豬在這個新聞當中形象大跌,但這一刀確實不是媒體揮出的,

雖然覺得一直報這新聞很煩,但還真的罵不到他們!

而瑋瑋事件,就很明顯的,問題出在「爆料人」跟「媒體」,

因為認真來說,瑋瑋沒有在私德上造成爆料人的傷害,

爆料人於情於理根本找不到去曝光這個事情的理由,

而媒體,忽視了有關「公益與道德」的角度,開始公開報導,

只是為了抓助群眾的好奇心,揭人隱私也在所不惜,然後影射著各種社會道德錯亂的議題,

確實好像最後媒體道歉,群眾輿論很正面的支持受害人,似乎媒體沒有誤導群眾價值觀,

但一個人不想被公開的隱私,卻被迫公開的傷害,誰又該為他負責?

在根本上,小豬事件為什麼沒有人挺小豬,瑋瑋事件大家心疼瑋瑋,

不是因為異性戀跟同性戀的問題,而是加害者同時是受害者,以及單純的受害者的原因呀!

這時候,會有點對於社會價值觀,多數沒有偏頗而小小的慶幸著!

然後聊聊,「性」與「性別認知」,在這個社會到底是多麼敏感的議題?

我真的覺得媒體很愛做這種話題,似乎這樣很容易煽動群眾一樣,

而人們也好容易被這個議題點燃,但是我真的覺得,

單身的人在交友軟體上,找一個陌生人來解決需求,做好防護措施,到底為什麼要報導?

到底在道德判准上有什麼應該被大眾知道?

然後斗大的標題,「同志」、「約砲」,卻真的造成很強大的流量,

接著,某些族群開始有出批判,某些家長會說,

「這樣的行為,是教壞小孩,會給小孩壞的印象跟影響」,

但我真的覺得「到底教壞小孩什麼?」,為什麼家長自己不告訴孩子說,

「宣洩生理需求沒有什麼,但要好好保護自己,然後是要在能對自己負責的時候才可以」,

這些教育是公眾人物應該給予的?還是家長自己的責任?

然後,公眾人物說自己的「性別認知」,並不會影響孩子就變成那樣,

譬如說呱吉去吃大便?你家孩子就會去吃大便嗎?

(謎之音:呱吉說乾他屁事!)

這個社會很奇怪,對於「性」與「性別認知」的保守跟敏感,

依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而對於教育,有好多成年人才應該被好好教育!

最後來一個比較學術的議題,一般的藝人與YouTuber的不同?危機處理上的差異?

一樣的一個新聞曝光,之前的吳庚霖(炎亞綸)或是陳品赫(Hush),

都是被媒體說了不管是使用交友軟體或是被出櫃的新聞,

而他們都只能「低調」處理,而他身邊的其他藝人朋友也都只能「安靜」等到風頭過去,

是他們比較沒有guts?又或是他們的朋友感情差所以不相挺?

其實差異很大的在「可以話語的平台」,藝人們依然得依靠媒體來曝光,

所以直接跟電視台、報章雜誌槓上,確實會有他的風險,

他們主要的受眾的資訊來源是因為這些平台,他們必須做好對於這些平台的經營,

所以就算是透過工作室、公司發表聲明,他們受眾還是會受到這些平台的大量影響,

因此低調處理,確實是最實際與安全的方式!

而YouTuber地受眾,之所以認識這些人,是因為他們自己經營的平台,

也就是其實他們只要跟他們的受眾解釋就好,不太用在乎其他媒體的影響,

其他媒體對他們來說,是附加的加成,但不是他們的核心,

他們真的受到「媒體平台」的制約少了一些,所以直接的跟受眾對話是更實際的!

確實我身邊有朋友說,瑋瑋為什麼要拍影片說這個事件?就低調過去就好呀?

但,其實與其讓那些媒體平台去扭曲報導,還不如直接在自己的平台跟自己的受眾溝通,

不要讓自己的受眾去被那些平台影響其實是更重要的!

我在寫這個時候,剛好看到志祺也討論了這件事,

他說了YouTuber就是一個小型的「電視台」,而許多YouTuber串聯起來「聯播網」,

他們不是單一的藝人,而是一個傳播平台,這也是非常大不同的兩個經營模式呀!

也因此他們的危機處理方式會完全不一樣呀!

莫名其妙地寫了非常多東西,其實這一件事還有很多東西可以聊,

但今天的網誌這樣的篇幅應該很夠了!

有機會再去碎碎念其他的事情吧!

親愛的網誌先生,這一場風波,你感覺如何呢?

下次我們再聊聊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