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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仟伍佰肆拾] 不是惡不能惡報,只是希望世界可以更溫柔

親愛的各位捧友們,今天順利活下來了嗎?

話說,其實這篇文章應該前兩天就寫了,但剛好都有別的東西可以寫,

所以就拖到了今天才在寫這篇文章,所以沒搭到第一波的逆風發文,

雖然以我的知名度,應該不會像鄧醫生一樣被人出征,

但我確實要站在也許跟大眾不太一樣立場說一點東西,

而這一篇文章,真的沒有要去聲援誰,要說的話,就算我聲援鄧醫生跟田喜碧吧!

是的!今天要說的就是那位被法院認證的空幹王的事情,

在他前女友一則非常直白毫不留情的微博文章之後,瞬間他的渣男形象似乎被全世界認識,

也開始很多人有了很多的評論、抨擊以及玩笑,

認真說,在這件新聞曝光之後,我沒有覺得周揚青做錯了,

但也確實沒有覺得這樣的新聞讓人大快人心,我並沒有因為周揚青的行為覺得她很酷!

說實在的,我是很平靜的看到新聞,然後就跟當初阿翔的新聞一樣帶過,

一直到鄧醫生寫了那篇覺得「復仇性質的公審也許不應該被推崇」,

然後田囍碧又轉發了那篇文章之後,似乎這兩個似乎沒有順著大眾意見的人,

變成跟空幹王是同一國的,然後開始被各路網民出征著!

這時候我突然覺得那個惡意很不舒服,突然就有了一定要寫一寫這篇文章的衝動!

首先,我要先說,感情的不忠真的很糟糕!我完全同意渣男該受到懲罰的觀點,

也完全能理解,周揚青公開說的各種原因,不管是復仇又或是不希望別人受到傷害,

她的行為都是能夠被社會理解跟接受的,

但能被理解與接受,不代表這樣的行為就是一個極為傑出或是值得被推崇的,

當網路上一群人開始稱讚她的時候,似乎逐漸讓這樣的行為變得宛如英雄一樣?

但,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當一個人受傷,

然後不得不用帶著負能量的方式向外界宣洩,然後甚至獲取同理,

人們卻只是讚賞著她的負能量爆棚,而不去真正的關心著為什麼這個世界會讓她受傷,

為什麼九年的時間當中,一個女生會原諒很多次,然後一再的被傷害?

在過程當中,除了渣男應該被檢討,社會是不是也有太多錯誤的價值觀出現?

我知道,那些也許太高大上,人們很難去注意著,

但當大家在高舉著一個受傷的人當武器的時候,為什麼不思考幫助受傷的人應該是優先?

我並不反對讓那些作惡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但給出報應之後,

是不是應該做的不是去高聲讚揚那個犧牲的武器很棒棒?

這其實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對於同盟國來說,

軸心國就是那些作惡的人,所以在各種犧牲下,一顆原子彈一槌定音,

確實,那樣的攻擊很有效!也很沉痛的攻擊了敵人,

但是,我想沒有人會覺得不管是戰爭或是核武,是一個非常棒的存在!

不否認周揚青這樣的公開發文效果非常好,就像那一顆原子彈一樣,

瞬間成功的達成目標,不管是復仇,又或是警醒世人渣男該被懲戒,

但除了這樣毀滅式的攻擊之外,我覺得更應該去想的是,

為什麼周揚青會要被逼到最後才這樣去攻擊她曾經愛過的人?

為什麼身邊的人們,在其實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沒有更早的讓她離開渣男?

為什麼沒有人提醒?為什麼沒有人讓她在受傷變得嚴重之前就為她療傷?

而我想,這也是鄧醫生想要說的,

不是要說周揚青的行為不好,而是人們鼓吹「復仇的快意」這件事不好!

周揚青沒做錯什麼,而是「復仇」這件事不應該被社會渲染成一件理所當然!

然後,當我看到各式各樣出征文,在說著鄧醫師影射周揚青是恐怖情人,

我瞬間矇了!鄧醫生全文都沒有說,她覺得周揚青做錯了!

而是當社會新聞已經完全偏頗的在詮釋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緩一緩思考呢?

當網路的民意已成為民粹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要懸崖勒馬?

確實也許有些人爆料或是挖出鄧醫生以前也做了「訴諸公眾」的方式報復前任,

但,這並不妨礙她覺得這樣的行為不對壓?

先不說當她做過這些事,然後真的覺得這樣不能療傷的時候,總可以說個幾句,

光是用那種妳也做錯事,你就沒資格說別人這樣做不好的邏輯,非常的雙標,

這時候,如果有人曾經劈過腿,她改過向善之後,就要接受別人都可以劈腿嗎?

又或是有人曾經犯下傷害罪,在他真心悔過,重新開始之後,

他不能去勸別人不要不要去傷害別人?只因為他曾經犯過錯?這邏輯真的非常的奇妙!

最後我要說的是,確實空幹王是個渣男,他該死我沒意見!

然後周揚青宣洩情緒又或是復仇,也可以是提醒無知少女們不要受騙,很好!

但,當媒體著重在媒體「毀了渣男」跟「復仇女王萬萬歲」的極端的時候,

我想社會應該至少要覺得「怪怪的」,而不是一窩蜂的認可著!

我一直覺得「網路公審」這一件事本身就是一個不是「絕對正確」的事情,

而無條件的倡議這樣的狀況,真的不占優呀!

想想,如果有一個人覺得這樣公審是對的,而忘記了「度」的部分,

當他也想要去宣洩他被另一半劈腿的情緒,然後開始大量散佈另一半跟劈腿對象的裸照?

似乎,他復仇了!但當人以「妨害秘密罪」、「散布猥褻物品罪」控告的時候,

又或是那個劈腿對象根本不知到自己是小三或小王的時候,反控了「加重誹謗罪」,

這時候,這樣的公審,反而會傷害到那個想公審人的受傷者。

在這樣的新聞出來的時候,我真的覺得跟風去罵誰,真的都不是太好的事情,

我們也許更應該去做的是,安慰著受傷的人,

然後跟人們說著不可以去做那些讓人受傷的事情,

而不是一味的去支持受傷者做的一切,就是正義!

在這場紛爭當中,不應該是不百分之百支持受傷者,就是傷人者的同路人!

你說是不是呢?親愛的網誌先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