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要被罵說我都沒有認真補記,
我馬上要開始一編寫進度文,一邊寫消失的補記,
這一篇文章是要聊聊愛情藉口這件事,
也是我會有連續幾篇的感情教室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吧!
馬上開始進行愛情教室之分手擂台之誰對誰錯的都是藉口!
(迷之音,哪來那麼長的愚蠢開頭!)
是的今天的主題是關於分手的藉口,
如果是我的忠實腦殘粉的話,應該會知道我Facebook有貼了這樣的文章,
(迷之音,你為什麼一直幻想有這種人類存在!)
我說了一個這樣的例子,男A跟女A提分手,
男A說詞是女B很愛他,女A也很愛他,並且他心裡是愛女A的!
但是因為女A身邊有很多人照顧,女B沒有,
所以他決定會在一旁看女A幸福的,但要跟女B在一起。
是的,看起來很荒謬齁!但這件事真的存在,並且很多朋友有這樣的親身經歷,
不過說到分手理由這件事,我相信網路上一撈就會有一大票苦主的現身說法,
並且一個比一個扯,一個比一個還要胡鬧!
但是我覺得不管是什麼「你值得更好的人」、「我覺得我們不適合」、
「我配不上你」,甚至「你爸爸媽媽不喜歡我」這種一聽就是藉口的理由,
(同場獻上,他媽媽不喜歡我影音! 一整個來亂!)
瞬間拉回主題,我說其實所有的分手理由都是藉口,
其實總歸就是一件事,就是「不!愛!了!」,
兩個人在一起,之所以會要分開,就是因為至少有一方「不愛了」,
因為不愛了,所各式各樣的小事都可以成為藉口,
所以說提分手的人錯了嗎?
我並不覺得說分開是件錯事,尤其愛情這種東西,
本來就不應該說誰對誰錯的,當然如果有了所謂結婚這種法律上目前保護的關係例外,
(誰知道哪一天通姦真的除罪化之類的,所以我用目前來說!)
但當不愛一個人了,這真的不是誰的錯,
愛情是一種主觀意識的體現,當不是客觀事實的時候,又哪來的絕對是非呢?
所以對錯的不是愛情本身,更不是「不愛了」這件事,
而是,那些為了為自己脫罪,或是為了那些奇妙的愧疚感、罪惡感,
所以硬是把那些其實不是原因的小事變成理由的藉口!
是壓,大多數的人,很容易為了什麼不想傷害人,
或是不想變成負心人,或是讓別人有不好的觀感,
就開始說著那些分手的理由,
但是別傻了,如果真的不會被傷害,不會有不好觀感的人,
就算你直接跟他說老子(娘)不愛你了,我們分手吧!
他也不會受傷,而他的親朋好友跟他自己也不會對你有不好觀感,
如果是會被傷害到,或是會覺得你是爛人的人,
就算你說出那些看你來好有說服力的藉口,
他還是會遍體麟傷,那些要幹譙你的人,依然會在那邊五四三的!
所以,我真的覺得分手,不需要說太多藉口,
與其去說那些不是原因的原因,
倒是去思考怎樣婉轉的表達「我不愛了」這句話比較實在,
否伊可斯安剖,你可以說在經歷過那麼多時間,
你發現對於他的感情慢慢減弱,似乎不像當初那樣愛了,你很對不起之類的…,
這樣我真的覺得不見得會比那些爛死人的理由差。
然後對於那些一直問「你為什麼要跟我分手」的重度患者,
要語重心長地跟你們說,如果一個人不愛你了,
不愛到連習慣你的存在都沒有了,你為什麼還要去糾結分手得原因,
或許去問問看,「不愛你」的原因是什麼還比較有意義,
什麼?!問完原因就能改善?!我有這樣告訴你嗎?
別天真了孩子,問完原因,我覺得改變這件事是在對一個還沒有愛過你的人去做比較有實際意義,
他愛過你了,現在不愛了,以後也許會愛,但同樣的可能會不愛,
與其到時候又要去糾結這次的分手,果斷分開真的會肇事率少一點!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愛情是主觀的,
與其去追問理由,或是與其去編造藉口,
不如去接受那些主觀意識,或是直接表達你自己的主觀,
在愛情的投資上會更有實際的效益,
當你在哭哭啼啼或是尋求理由的時候,
去認知自己不再可愛,然後改變的讓自已被更多人愛珍的實際很多,
當你在說出哪些其實你自己都不相信的分手理由的時候,
真的明明白白地說出來說你不愛了,
會減少更多都勾勾纏或是莫名其妙令人煩躁的藕斷絲連,
所以,愛情沒有對錯,
分手不是因為誰做對了誰做錯了,
只是因為至少有一方不愛了!
這時候我們就知道,找一個跟自己有共同認知的人是很重要的,
因為如果是共同認知不愛了,不是就能和平分手就中國了!
(迷之音,為什麼和平分手可以救中國?)
以上呢!是對於這些日子以來,聽到太多荒謬的分手理由後,
小小的愛情教室分享時間,
以下不開放大家詭異的分手理由分享,
但是開放咒罵前男友前女友不要臉的八卦分享,
(迷之音,根本不會有人你齁!)
網誌先生,我很努力在寫補記,你看到了嗎?
請你不要跟我分手!(大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