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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佰零伍] 因為抬高一釐米的良知準則亨里奇被判刑,那昨夜的喋血呢?

在昨夜一整夜的擔心,跟心痛之中,

看到了這樣的文章,

然後突然被希歐多爾.賽德爾法官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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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審判。

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

然而法官希歐多爾.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

他說:「作為員警,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

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

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

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

「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刹那」。

這一釐米,可以讓人類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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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我也認為攻佔行政院的行為是過激的,

所以我同意他們驅離的宣告,

但,當那些畫面跟情況出現在眼前的時候,我不禁問了自己這個問題,

這不是驅離學生嗎?為什麼看起來是跟敵軍作戰,或是與槍擊要犯對峙!

看著那冷酷而狠毒揮動的木棒,那些殘忍下揮的盾牌,

他們都還是孩子壓,他們犯了甚麼罪無可赦的大錯嗎?

他們殺人了嗎?放火了嗎?還是傷天害理,通敵罪國嗎?

他們只是很和平的靜坐在那,用一種平靜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見,

是的,衝撞行政機關的行為不對,他們應該對於他們打破的玻璃,毀損的拒馬做出賠償,

那這種賠償是要狠狠地攻擊他的頭部嗎?

抬高一釐米的仁慈,抬高一釐米的良知準則,

這些鎮暴的警察們,那一剎那出現的良知去哪裡了?

我一直覺得警察先生們在這次學運中扮演很和平的角色,

我還曾為那一篇,我們是站在對面的戰友的文章感動,

但在另一邊的戰友,怎麼會狠狠地攻擊自己的戰友呢?

說實在的我可以接受可能用推擠的方式把闖入政院的學生驅離,

如果因此學生在推擠中受傷,如果有人說是活該,我還真的沒辦法辯駁,

但事實上卻並不是如此,是暴力的驅趕與攻擊,

並且不只是闖入,而是連那些在政院前靜坐的,擔心有人受傷而待命的中立醫生們,

全部都受到無差別的攻擊,

這也是,我對於人民保母,對於對面的戰友感到失望的原因。

 

看到有人在我轉的文章下回應著,

有人認為,照這樣的理論下,執法者應該都沒有人類的良知嗎?

我只能說,他沒有認真感受這一篇文章的內容,

「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

「「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刹那」。」

不是說執法者會因為良知而失去執法得依據,也不是說執法者就要泯滅良知,

而是身為執法人員,應該要合適的執法,執法不應該過當,

不能因為任何的原因,不管是因為上級命令,個人情緒,做出違反應有良知跟律法的執法,

所有有人殺人放火,執法者能不能判死刑?

可以,在這個人毫無悔改之意,而罪又無可赦之,

就連良知都無法給予後路時,執法者當然有執法的權利與義務,

但這次呢?我不懂對於這些學生,對於這些沒有惡意的學生們,

為什麼沒有這一釐米的良知呢?

 

我很不願意譴責警察,我知道他們有他們的難處,

但是我很難諒解,下命令的人,還有那些過當執法的執法者,

雖然我只是個偶偶跑個場的兼任的老師、助教,

可是對我而言,那些還有單純熱血的孩子,

都是我的學生呀!

他們也許有些激進,也許熱血的有些傻氣,

但是他們真的只是單純地想要對這個社會盡一份心力,

他們如果真的做錯事,我們應該要像個師長般的去教育、講述,

而不是相識對待敵人般的毆打跟攻擊,

就像當初站在立法院外辛苦執勤的人民保母說過的,

「你們不是敵人,而是站在對面的戰友。」

這抬高一釐米的良知準則,

是不是能在下令者,跟過當執法的人心中,

有一絲絲的善存在著!

 

以上,

充滿哀傷的文字,

魏昨天受傷的人與受傷的心悼念,

並為那些最後在民主殿堂的民主火種們祈禱,

天佑你們!

網誌先生,如果可以請傳達給上面的那幾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