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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仟柒佰叁拾貳] 奇葩換我說,關於追星這回事!

親愛的各位捧友們,今天順利活下來了嗎? 

因為好奇之下,我沒有跟家姐一起,然後先看了這一集的奇葩,希望她不會殺了我!

然後,其實本來辯題我沒有太大的感受,也沒有明確的持方,

但反而是在看著正方的辯論完之後,突然覺得為什麼正方的價值觀會被認可?

接著剛好在找辯題全文的時候,不小心看到了一些中國網友的點評,

然後就發現,似乎在他們的價值觀,這種偶像崇拜很不應該一樣,

雖然我對於過分的偶像崇拜不推崇,但我真的覺得這個辯題有一種被妖魔化的感受,

所以我真的忍不住來說個兩句!

奇葩說第七季:#該不該阻攔媽媽瘋狂應援男明星# - 壹讀

這次奇葩說的辯題是「媽媽瘋狂給男明星應援不著家,該不該阻攔?」,

基本上,反方全部都是段子,很好笑,

但確實就會像宋丹丹說的好像都是在自己角度上想著,感覺很自私?

而正方一辯,大概說了母親的瘋狂只有你能管之類的,而你不管誰管?

正方二辯,扣了大帽子,說著好像你不阻止母親的瘋狂就不孝一樣,

接著在執中定義了瘋狂追星這件事,然後接著用了幾個點來把瘋狂這件事定義到極可怕,

他說了瘋狂是排他的,是盲目的,是不能接受別人想法的,

並且瘋狂是身份剝奪的,是會讓人失去獨立思考跟選擇的權力的,

以及他會造成極端榜樣的存在,會讓人無法教育孩子之類的。

確實在聽到這些論述,會有一瞬間覺得,這個瘋狂真的很不行,

同時就會想到好多詭異的瘋狂,像是紫衣神教、像是新天地,

確實這一些瘋狂,是已經造成了損傷,是非常的有問題的部份,

但如果是這樣的瘋狂,我真心覺得這辯題不用討論,

因為這不是要阻擋,而是應該帶你的媽媽去看一下心理醫生,這是需要治療的!

不過就算是這樣的瘋狂,我都還要去質疑阻擋的意義?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真的知道所謂的狂信徒?那些真正發狂的人,

他們已經無法被任何規範,包括自己與任何的其他人,

甚至當有人要對「瘋狂的人」做出「與他反面立場」的動作的時候,

都有可能造成激化反應,甚至對那個人做出攻擊行為,

所以如果已經出現執中說的「排他」、「身份剝奪」的「極端榜樣」的時候,

其實你的阻擋一點用處都沒有,甚至可能會讓他視你為敵人,讓你連保護他的機會都沒有!

而我們在這個辯論題目上,確實應該把極端值的瘋狂去除掉,

也確實,在各個華語字典當中,我們看到的瘋狂,已經不會是那個醫學用語的瘋狂,

甚至我們可以發現連醫學領域都會避免使用瘋狂這一個辭彙導致的誤導,

而是會用「精神病」來形容這樣的失控與脫序行為,

我想今天討論的瘋狂,不是精神病,因為精神病是無法阻止的!

所以我們還是去理解一下,文字上的瘋狂,應該是只一種極致的狂熱行為,

而人為什麼會有極致的狂熱?往往都是因為某些正面情緒讓他們形成這樣的狀況,

確實這會難以控制,但一個人在興頭上澆冷水,真的只會破壞情緒,

而不會讓他維持正面情緒,並且讓他舒緩的狂熱!

這次奇葩說的正方的題眼定在了「瘋狂」,但我真心覺得瘋狂到了極端是無法阻擋,

所以我會把瘋狂兩字留給了「形容詞」的意義,

而題目就會成了「媽媽給男明星應援不著家,該不該阻攔?」,

我們就在把這句話的主詞,動詞,跟我該怎麼做分成三個部份來看看吧!

首先,在我不小心看到的一些網路評論,好像都對於「追星」與「偶像崇拜」有偏見,

但追星真的錯了嘛?其實我相信沒有一個正常藝人會推廣任何現在所謂的極端粉絲的行為,

也就是不會有藝人希望自己的粉絲是「排他」、「身份剝奪」與「極端榜樣」,

而且往往這些行為出現的時候,他們都會跳出來說:「不要這樣做唷!」,

這是他們的社會責任,這也往往會是我們去阻止別人喜歡一個藝人的時候,

被那些粉絲們回應的話語,「我沒有瘋狂,我的哀斗三觀很正!」。

我其實覺得正方說的對的地方,是二辯曉彤說的「不要直接阻止」,

但我真心覺得這些不要直接阻止,就不是阻攔,因為阻攔是佔在「你不認可」的角度說話!

其實,在做任何心理諮詢或是對話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同理心」,

當你說出這樣不好那樣不好來阻擋時候,其實就是一種「否定」!

至於說給他們很難達成的「目標」讓他們倦怠?我真心覺得這可能小瞧了媽媽的韌性,

你那麼難帶大,媽媽都熬過來了,不過就刷三千熱評而已?不過就是等合照而已?

如果適得其反,媽媽還真的沒回來呢?

所以,其實最正確的方式,是去理解這件事,阻擋是站在對立面,

那我們就去陪伴吧!陪著那個瘋狂的追星,陪著那個應援,一方面是你溫柔的保護,

一方面是去理解,為什麼你珍視的人會成為你認為的瘋狂?

也許,你也會在陪伴的過程當中喜歡上那個她瘋狂的原因呢?

並且,也許她的瘋狂真的來自於孤單,而你的陪伴,也許就是治療他瘋狂的良藥!

同理,而不是反對,讓他知道,我跟你是同一陣線的!

最後,我真的想說,其實大家都會覺得「媽媽瘋狂給男明星應援不著家,該不該阻攔?」,

有很大的問題是在瘋狂、跟不著家!

甚至像是執中說了「極端榜樣」,似乎媽媽可以這麼做,就可以類比到爸爸、小孩之類的,

但,這裡我就想聊聊媽媽跟不著家這回事!

首先,我真心覺得極端榜樣這件是很弔詭,這個命題如果是孩子,或是「無行為能力人」,

又或是「財務不自主者」,我覺得都能有很妥善的「阻擋理由」,

但是「媽媽」,一個成年人,一個能為自己負責的大人,

她有她的「財務自主」,她活了很多年,知道怎樣選擇能繼續活下去,

當她花了十幾萬在這個藝人身上的時候,她依然能生活得很寫意的時候,

甚至因為他花了這些錢可以更快樂的時候,到底有甚麼理由要阻止她!

如果她決定不把財產留給你,要揮霍在「男明星」身上的時候,

問題不是她,是你自己要檢討啊!

至於,被類比出來「榜樣」這回事的時候,我真的覺得錯的不是成為「榜樣」的人,

而是說出那一個行為是「榜樣」的人,也就是說,沒有一個人的選擇應該成為標竿,

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煙火,誰都不應該像誰,所以不該有人說去效法誰,

並且,為什麼媽媽可以追星?孩子不行追星呢?

我記得在小時候有髮禁的時候,學校有一個很時髦染髮的老師常常被學生問,

「老師,為什麼你可以染髮?」,

那老師是這樣回答的:「等你成了老師,你就可以決定你能不能染髮了!」

等你擁有了可以選擇瘋狂的能力的時候,那你就可以選擇要不要瘋狂了!

接著,在傳統社會裡面,似乎媽媽都跟「家」死死的綁定了,

她總要為家付出,總應該是那個要等在家裡的人,

而我們是否能給他們那個可以從家走出的機會呢?

如果那是她一生當中真的覺得瘋狂的行為,但那個脫序是我們可以承擔的呢?

你可以因為生活忙碌無法陪伴,但能不能暖心的跟那個瘋狂的不回家的媽媽說聲,

「媽,去追吧!去追你想追的!這次家裡的燈,我守著,隨時等你回家!」

當然,如果可以,我更希望能說著,

「媽,走!這一次瘋狂我陪著你,你放心去瘋,這次換我成為你瘋狂與犯錯的底氣!」

嘿!親愛的網誌先生,我看完之後忍不住就碎念了一下!

以上就是我小小的反饋心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