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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仟零參拾肆] 關於音樂的創作,其實在那一瞬間打動人的不是那絢麗的表象

好啦!我知道我昨天承諾要寫故事的,
不過因為今天看了一個選秀節目然後突然很想寫一下這一篇文章,
說實在的,我能理解「主流」的音樂市場會被注意到的是「看點」,
還有那些在一瞬間就能迷惑人的舞台魅力,
尤其在現在這個「LIVE」當道的時代來說,
最好去獲取別人認可的一定是那些好看的外貌、很酷炫的表演,以及一瞬間抓住人的聲音,
而今天看了那個選秀節目,不要說我真的在護短,
只是突然覺得,果然呀!「擁有華麗的外表和絢爛的燈光」還是一個「秀」被觀眾看到的!
 
好啦!沒有錯當這樣三取一的賽制出現之後,我確實就默默地為創作組捏了一把冷汗,
說實在的創作能量這種東西,真的很難拿出來當作奪人眼球的能力,
雖然當今很多很強大的創作歌手,但說實在的現在在檯面上的創作歌手,
其實好像真的能很長壽的火紅下去的,往往都要具有除了創作能力之外的長才,
「唱功」是第一個基本能力,而最好還附有「長得好」這樣的能力,
這些讓觀眾有良好印象的附加能力,會是這些「新創作者」在巨大市場洪流當中活下的必要技能!
但這些外表的操作,有很多東西都是所謂「市場」的「行銷手法」,
其實在這個產業當中,常常會要一些很棒的創作人學會屈就,
有一些「而熟能詳」的「芭樂歌」的產出,要讓大眾都能理解的音樂,
要讓大眾都能接受的外在,要能歌會演似乎成為了標配,
但,這樣的音樂,又有多少真的能撼動人心呢?其實我偷偷的在心裡打了個問號!
 
前些日子其實有個我還算喜歡的創作歌手,改編了一個我很喜歡樂團的歌曲,
確實他唱出來改編版變得很有趣,也相當吸引人注目,
但當我聽到第二遍或是第三遍得時候,我發現那首歌原來那種「空」與「無奈」消失了,
曲子變得激進跟澎湃,有著大眾習慣的高潮迭起,但卻失去了那個「頹喪的靈魂」,
不是說那首歌改得不好,他改的梗適合去比賽,更適合被大眾認識,
不過那個會默默地沁入人心的力量,那個會與其共振而被感動得靈魂,
卻在那些拔高的情緒中,逐漸地安靜了下來!說實在的,這真的是相當可惜的!
所以當我看著選秀節目,把「表演者」跟「創作者」放到一起去評比的時候,
我能理解,但又覺得有點點可惜,同時又有一些些高興,
因為最後那個創作者跟他的指導者「都沒有選擇」把他的作品與態度「商業化」,
比賽中很多創作,只要稍微改編,都可以變得很燃很炸,很吸引觀眾,
但那些創作,也許會失去他該有的靈魂。
 
我真的很欣賞那個指導者在前幾集節目說的話,
「創作這種東西,真的不適合拿來比賽!」
人的靈魂又怎樣去判斷優勝劣敗呢?創作不就是靈魂的體現嗎?
但是,確實那些表演者真的是相當吸引人的,但我期待這些創作者能慢慢累積能量,
等到那些慢慢沁入靈魂的感動被大眾察覺之後,
也許他們也會開出令人驚豔的花,然後在美麗的外相當中被注目著!
親愛的網誌先生,我覺得我這篇網誌講得也許很亂,但卻是有一些些不吐不快的情緒壓!
就不要介意這樣沒頭沒尾,又突然插隊的文章了吧!
以上!